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http://scyz.sc.gov.cn/)挂网品种。
(2)符合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相关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本次接收新药资料不接收以下两类药品:
①抗菌药物;
②“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http://scyz.sc.gov.cn/)医保类别为“否”的药品。
(4)同一申报企业限报2个品规。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不再接受申报。
2、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配送商业委托申明书(附件7)、厂家委托配送商业申报新药委托书(附件8)。
若由配送商业提交新药资料,则无需提供资料附件6。
若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提交新药资料,则无需提供资料附件7和附件8。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每页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月1日至 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办公楼5楼GCP会议室。
5、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6、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7、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
附件2:《药品申报信息表》
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
附件4:《廉洁准入承诺书》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书》
附件7:《配送商业委托申明书》
附件8:《厂家委托配送商业申报新药委托书》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
2021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