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交产品企业: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要求,我中心拟从“2018-2019年度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成交产品目录” (附件1)和“2018-2019年度湖北省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采购申报企业目录”(附件2)中遴选一批我县2019年第二类疫苗使用目录。在遴选前,我中心将对拟参与我县遴选工作的成交产品企业相关资质进行收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遴选企业资格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公布的“2018-2019年度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成交产品目录”中的疫苗生产企业。
二、提交材料内容
1、疫苗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其授权委托书、推广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2、签订疫苗质量保证协议。
3、廉洁承诺书。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提供价格说明。
以上资质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相关事项
1、参与遴选企业向我中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不得参与我县第二类疫苗遴选。
2、提交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过期将视作放弃。
3、联系人:红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科卢秀春(地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33号,电话: 13971731588)
附件:
1、2018-2019年度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成交产品目录http://www.hbyxjzcg.cn/work/show4747.html
红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