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福建省附条件上市新冠病毒疫苗紧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24-214225470)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谈判采购,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中国境内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附条件上市的产品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的有关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方式和程序。
3.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合同包 | 疫苗大类中文简称 | 采购量 | 单价 | 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
1 | 新冠病毒疫苗 | 入围采购,无固定数量 | 按全国统一谈判议定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
4.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服务且被采购人邀请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并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及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4.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核实,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
5.为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购买谈判文件,愿意接受邀请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3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将报名信息发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
389120623@qq.com),谈判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烦请提供供应商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请注明开具发票的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谈判文件的汇款凭证,以便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办理开票等相关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前文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首次报价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公开开标。请各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章“附件2报价一览表”将拟报的品种的具体内容反馈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389120623@qq.com),以便开标使用。
特别说明: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要求各供应商只能派出一名代表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开标以及与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开标及谈判现场将查看和登记供应商代表的八闽健康码及体温测量数据,只有八闽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测量正常、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及谈判活动,请各供应商代表做好相应准备,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配合现场管理。
(2)鉴于本次紧急采购周期较短,如果个别供应商在异地制做好响应文件并签署盖章件后,确因地理位置遥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盖章件原件送达,则可以对该纸质响应文件原件进行扫描,并发送给其福州所在地的供应商单位人员,打印该扫描件后装订包封,并按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可以视同为已经递交,评审过程中相关签署盖章视同为与原件一致,但其相对应的纸质响应文件原件应当最迟在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后三日内送达或寄达。本约定是为了方便供应商,供应商也应当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后期如果发生拒不寄送或者寄送资料与扫描件不一致等情形,均视为供应商的失信行为,供应商将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不利结果。
(3)本次谈判邀请发出之后,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提出其他新的要求或措施,各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和响应,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反馈工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也会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的需要,对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的相关流程、规则、形式等进行及时调整和书面通知,还会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有关供应商,因此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报名阶段填写的有关联系方式信息准确完整。
7.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1年3月19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进行谈判,具体准确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8.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日内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9.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变更,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收到后应及时反馈并书面确认收悉。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76号
采购人联系人:郑立锋
联系电话:0591-87501500
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五楼509室
网址:www.fujianbid.com
邮编:350002
联系人:陈美连、林福明
电话:0591-28360874、87600347
传真:0591-38872072
电子信箱:389120623@qq.com
10.购买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8080100100102651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