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卫生所药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卫生所药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NYXY2021-004
2.3项目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院内
2.4采购范围:卫生所药品采购(详见采购标的清单全部内容及技术条款要求)
2.5招标控制价:258712.00元
2.6供货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4)提供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及违法记录。
3.2本项目特定要求:1、保证药品的相对有效期。2、当供货后出现有6个月临期药品没有使用完时,供应商要负责给使用方调换效期好的药品。3、供应商负责运输到学院指定地点。
3.3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 2021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证书复印件到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B区9-116(林苑路53号万达华府B区南门)二楼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14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地 址:西安区温春镇江南
联 系 人:王先生0453-6402592 18904537685
代 理 机 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0453-6380707
2021年 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