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涠洲岛旅游区民生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陕西省级(省际联盟)部分药品集采协议期满连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医疗机构须于2024年9月18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按集采中选价格与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完成约定采购量三方协议签订,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清库、备货工作,及时落实中选产品采购。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采购进度监管,保障中选产品的落地和使用。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