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88号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关于开展集采中选不在供应清单产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74号)要求,相关企业进行了价格调整。现将集采中选不在供应清单产品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8日-11日
二、公示期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
三、有关要求
1.未申报价格或申报价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公示期内可按照《关于开展集采中选不在供应清单产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74号)要求,通过申投诉模块申报挂网价格。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予以撤网处理。
2.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撤网的产品,后续可按照我省挂网规则申报挂网。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