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39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牵头十四省联盟等四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为做好陕西牵头十四省联盟等四批次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药品信息
中选药品已分别纳入“陕西十四省集采”“广东双氯芬酸接续集采”“广东常见病慢性病接续集采”“京津冀“3+N”联盟接续集采”项目,请有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核对产品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中选价格等信息。
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药品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配送方案管理-配送方案点选”,分别选择“陕西十四省集采”“广东双氯芬酸接续集采”“广东常见病慢性病接续集采”“京津冀“3+N”联盟接续集采”项目项目、点击配送方案维护。网上确认时间截止2025年12月21日17:00。
三、三方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的通知》。对中选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导致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予以通报。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