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患者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更好的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西医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综合实力雄厚、药品质量优、服务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秀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为我院药品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遴选产生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各一家,分别负责我院三年内所需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及中药调剂设备建设服务。
三、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药饮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还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如参选供应商为中药饮片配送企业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拟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及饮片授权委托书。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
3.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配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7.近2年以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无近2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供应商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遴选活动。
2.本次遴选不接受遴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名遴选。
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知
1.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药品配送方面
1.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供应商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1.2参选供应商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需药品24小时内配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
1.3本次遴选项目,医院有通过考察等形式确认参选供应商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医院。若供应商存在不符合市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供应商遴选结果无效,医院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
2.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参选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2.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2.3所投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我院对由于参选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参选文件包含遴选资质文件和遴选响应材料。其中遴选资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遴选响应材料正本一份,副本4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遴选开始前,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遴选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3.评审及评审委员会
报名参加遴选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遴选评审环节。本次评审由我院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遴选系数分值评定。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按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分数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我院的药品配送项目合作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5978241。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0日(仅限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将失去遴选活动参与资格。
2. 报名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
3. 报名方式:现场签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4. 如有咨询,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遴选咨询。
5.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5978526。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1.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2. 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及遴选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2号楼)五楼小会议室。
3. 遴选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八、遴选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示。
附件:
1.参选资质文件内容
2.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
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
附件1.参选资质文件内容.docx
附件2.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docx
附件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docx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药学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