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医院新增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
二、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医院中医科临床诊疗工作所需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配送服务,涵盖肿瘤藤等一百余种品类(具体清单详见中药饮片采购清单),现拟遴选 1 家药品配送企业承担相关服务。购销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运营需求,对中标配送企业开展年度质量考核评价;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中标配送企业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四、参加遴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配送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具有提供全部需求饮片(详见中药饮片采购清单)的能力。
(三)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四)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部颁和地方标准收载的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用药习惯要求。送达的药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药品出库单与药品同行并附上成品检验报告单。药品有效期不少于2年,药品验收收货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超过1年。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急需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时限不超过4 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对于滞销未使用的中药饮片,在有效期内需无条件配合退货,退货流程3个工作日内响应。
(4)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五、报名相关
(一)报名材料要求:
1、配送企业应在报名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26年4月13日至 2026 年4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U盘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负一楼药库拷贝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见到本公告后,携带U盘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负一楼药库拷贝遴选文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nnsyph@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
(四)咨询电话
药学部:周老师、植老师 0771-2636201 0771-2636220
(五)未按要求提供支持材料的、支持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六)遴选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配送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按医院公告的时限及地点要求投递。
(七)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医院另行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结合实际需求按照《药品配送企业质量考核评价表》进行一年一期质量考核评价,对中标配送企业考核且合格后进行续签。
(二)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除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它药品。
(三)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进行调整。
(四)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不得继续配送药品,购销合同同时终止。
(五)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我院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不得申请我院下一周期的药品配送权。
(六)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七)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八)样品提交要求:按《中药饮片采购清单》中备注需要提供样品的品种提供样品1份(50g),供货商必须按照供货品质、标准提供样品,严禁特意挑选优于供货品种、标准的样品提交。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并作为验收依据,如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达不到封存样品品质、标准的,以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