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保证基层用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和《金溪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遴选办法》等相关要求,金溪县卫健委于2020年5月9日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经过层层遴选,确定最终12家企业中标金溪县2020年度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现对以下12家中标企业公示如下(按得票高低排位):
1、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2、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3、江西九州通欣涛医药有限公司
4、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
5、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6、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7、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
8、抚州诚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9、抚州市佑美医药有限公司
10、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11、江西怡和医药有限公司
12、江西启辰医药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即日始为期5天,即5月11日—5月15日,凡对以上中标企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卫健委医政股反映。
联系人:谢洪辉、张仕棣
联系电话: 0794-5395089
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