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产品制造(生产)商须为中小企业: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以上(1)—(3)项具有同等的响应效力,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2)(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生产)商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非产品制造(生产)商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生产)商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3)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胆南星、阿胶、建曲、冰片(合成龙脑)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政编码:641100;
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社区铁站街东巷48号
联系方式:0832221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1号5栋1单元2楼2号
联系方式:0832-21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21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