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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5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福建省莆田市药品采购联

发布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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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区、管委会)医保分局、卫健局(社会事务局),市医保局局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5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闽医保〔202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医保中心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5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闽医保〔2026〕2号)的要求,做好本次“双通道”药品更新维护工作,市稽核技术中心配合做好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二、“双通道”医药机构管理继续执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莆医保综〔2023〕38号)有关规定,同时废止《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4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莆医保综〔2025〕1号)。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快2025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28号文”遴选形成了《福建省“双通道”管理药 品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1)。

  二、转为常规目录的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双通道”管理(详见附件2)。

  三、《福建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4年版)》中7个药品因调出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不再纳入“双通道”管理(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4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闽医保〔2024〕118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3

  退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备注

1

贝那鲁肽注射液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2

达诺瑞韦钠片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3

盐酸拉维达韦片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4

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5

度维利塞胶囊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6

甘露特钠胶囊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7

林普利塞片

退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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