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拟择期组织2026年第二批参照药预沟通工作。现将截至4月底企业申请药品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邮件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映。为便于核实,请实名反馈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箱:ybczy@nhsa.gov.cn(邮件命名为“2026年第二批参照药预沟通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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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
《参照药预沟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