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有关规定,现似向社会征集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政府招标采购参数并询价,欢迎具有生产和经营中药饮片和/或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采购工作,优化药品采购价格管理,保障临床中药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可及,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依据我院药品采购、招标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现就我院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采购参数并询价。
本次征集参数及询价将作为我院中药饮片采购的重要参考依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品种包含:
1、中药饮片:具体品名、规格、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
2、中药配方颗粒:具体品名、规格、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
三、质量标准总体要求
1. 中药饮片:中药饮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未纳入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
2. 中药配方颗粒:所有中药配方颗粒须为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准入品种,生产工艺合规、质量可控、全程可溯源,符合国家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质量标准。
3. 所有供应品种必须满足我院入库验收标准及临床调剂、煎煮、配方使用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本次征集品种。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企业信用证明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
4. 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中药饮片相关参数(目录顺序不能修改,不可随意删减或增加);
5. 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相关参数(目录顺序不能修改,不可随意删减或增加);
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证(仓储、物流配送及企业优势等)。
六、递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1. 报名方式: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材料打印一份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无盖章无效)后加袋密封,封面注明:“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参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交报名联系人收。
2. 同时,请将以上资料扫描成PDF文本,附件提供可编辑的ECXEL表格,打包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参数-企业名称),发送至邮箱nnfyyjk@163.com。
3. 纸制版与电子版文件不齐全者按无效报名处理。
4. 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电话: 0771-2425623 联系人:廖琳
6. 本次征集参数仅作了解中药饮片的市场情况,与实际招标结果不关联。
7. 不接收委托报名或代理机构报名,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征集参数及询价是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的市场价格调查,不代表项目最终采购结果,仅为市场价格调研与信息采集,用于院内价格研判、比价、限价作参考,不属于招标、竞价、采购中标行为,不构成合同要约关系。
2. 本次征集参数仅作了解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情况,与实际招标结果不关联。
3. 我院将对所有报价资料严格保密,各应征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4. 我院保留根据质量、价格、供货能力、信誉、售后等综合情况自主择优确定采购参考价及准入供应商的权利。
5. 不接收委托报名或代理机构报名,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