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医疗保障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残缺规格价格联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开展了涉及残缺规格的询价工作,为做好我区残缺规格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残缺规格清单中询价成功的产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按中选价格直接申报挂网,并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残缺规格询价确认函(模板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zypcgzx@163.com)。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凭账户和密码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xzyxcgw.cn)进行网上申报。
(二)未领取账户和密码的企业,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到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药采中心”)现场领取(领取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zypcgzx@163.com)申领。发送邮件名称为“生产企业+账号申领材料”,请各企业务必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行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并以电话方式联系自治区药采中心确认邮件的发送情况。
企业领取账号后自行登录自治区采购平台,进入“药品积分考核与诚信档案”模块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挂网流程
(一)产品信息维护。企业自行登录自治区采购平台,进入 “药品基础库”模块“产品信息管理”新增产品界面,点击“新增”,从国家产品信息列表选择需要维护的产品,进行产品信息维护后,点击“提交”按钮。“产品信息维护”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登录自治区采购平台进入 “药品分类采购”模块“国家集采管理”新增产品申报界面,点击“添加申报产品”,选择需申报的产品,进行价格申报,点击“提交”按钮。
(二)配送关系维护。生产企业自行登录自治区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模块“带量采购专区”勾选配送关系界面,点击“设置”按钮,选择各地(市)的配送企业,点击“确定”按钮。同一产品(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一地市选择1家配送企业,所有产品全区选择不超过2家配送企业。
(三)签订三方协议。请相关单位自行登录自治区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模块“带量采购专区”合同管理栏目,在相应页面完成三方合同签订操作。合同签约顺序【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以上申报挂网流程操作指引参照附件4、5、6。
(四)为确保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残缺规格挂网采购工作平稳实施,各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督促所属区域的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五、信息审核
自治区药采中心将对企业提交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进行审核,请企业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并进行下一步操作。审核不通过的,需按照提示内容,重新维护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已经审核通过的,如需更新相关信息,可申请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
六、时间安排
(一)产品信息维护: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二)配送关系维护: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三)签订三方协议: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四)执行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挂网执行。
联 系 人:土登念扎 、联系电话:0891-6609950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