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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浙江省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免煎颗粒剂招标

所属项目:浙江省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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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免煎颗粒剂招标
信息来源: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所属项目: 浙江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标

为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杜绝药品购销领域的不良现象,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现就我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认证范围。

4、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

6、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

地点: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房

联系人:狄俊俊

联系方式:0576-89664404

2、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评标方式:

1.在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简介和报价,结合信用、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按综合得分确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由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投诉和意见收集。

医院纪检部门电话:0576-89664812

五、投标与开标:

投标地点: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楼一号会议室

联系人: 狄俊俊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14:0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14:00

开标地点: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楼一号会议室

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若投标人不足3家,则进行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若时间、地点有变动提前24小时告知。

第二部分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及其伴随服务。

2、付款方式:使用确认签字后陆个月汇款。

3、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在重新招标时,原中标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一般不超过一年。

4、其余需新增品种的供应价参照本次投标折扣进行供应。

5、免费提供两台中药配方颗粒调配设备(设备为当前最新),随着业务的增长相应增加设备数量(设备为当前最新)。

(二)投标资料

1、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目录清单;

2)投标函;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为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不得投标;

5)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量:投标企业浙江省药监局2020年备案文件,产品目录;

6)产品质量及标准,原材料质量控制:投标企业所供品种原药饮片执行标准,中药基地及原材料质量控制等情况。

7)样品: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每份样品5小包(当归、枸杞子、黄芪、党参、薄荷),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质量、溶解度、口感、气味等方面进行评定;

8)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系统介绍

9)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不仅限于资质销售规模、获得荣誉、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用户反馈、无违法违规记录等相关资料;

10)浙江省内配方颗粒医院临床试用情况,浙江省药品监督局2020年备案表上已试用医疗机构数量为准;

11)药品配送、售后服务承诺等:包含配送时间、退换货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生产、仓储情况,智能调配机介绍、智能中药房的设计方案及装修等;

12)特殊承诺:中医药技术服务、智能中药房正常运行、故障维修响应等承诺,

1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2、资信及其他:

1)科研实力:投标人提供实验室级别认证相关批复文件;

2)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具有药品质量信用等级证明等。

3)产品资质:投标人提供野生动物原药材、毒性原药材的生产和经营资质。

4)研发数量:投标人提供的参与浙江省2020年度药监部门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相关证明资料。

5)产品质量与专利:投标人获得产品质量与专利情况。

2、投标文件内容第二部分(商务报价)包括:

1)配方颗粒投标报价表。由企业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零售价目录,投标企业对目录内的配方颗粒零售价进行扣率报价。为防止出现恶意竞标及保障服务质量,报价扣率由医院设定心目中指定扣率。指定扣率招标现场公布,低于或等于医院指导扣率为满分(40分),每高1个扣点扣2分,直到扣零分为止。

上述价格文件须每页加盖公章。表格样式按品种拼音排序自拟。

3、投标文件、报价表、u盘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4、投标文件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承诺声明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评标流程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家投标企业的评定(满分100分)=技术得分(满分45分)+资信得分(满分15分)+价格得分(满分40分)。由院纪委抽取有关专家对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由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最终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在2021年1月 15日前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送达本院,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递交标书时间:

地点: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 狄俊俊    时间:2021年1月15 日

若时间、地点有变动提前24小时告知。

3、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企业名称,或随意变更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医院提出申请;企业资质需在各部门批件的有效期内,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布中标企业名称,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定项目

评定内容

分值

范围

技术部分

45分

1

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量(6分)

企业备案的配方颗粒品种的数量(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药监局备案文件评定),600个及以上得6分,500个(含)-600个(不含)3分,500个(不含)以下得1分。

0-6

2

产品质量及标准;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样品(10分)

(1)所供品种全部执行标准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和现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得3分;全部执行标准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但未执行现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但在浙江省备案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0-3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中药基地情况及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评定。中药药材基地设施设备完善,有详细的质量控制及溯源措施的得3分,有欠缺和不完善的每项扣0.5-1分。

0-3

(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当归、枸杞子、黄芪、党参、薄荷),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外观、质量、溶解度、口感、气味等方面进行评定,优的得4分,良2,差不得分。

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或提供的样品不齐全的,样品分为0分。

0-4

3

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系统(9分)

(1)投标人承诺负责智能中药房的装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且能提供与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风格统一的完善的中药房设计方案(效果图)的得3分;

0-3

(2)能为本项目中药房提供足够有相应资质的调剂人员、耗材,具备完善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并承诺承担相关费用的得3分,提供的人员数量或耗材不足或制度不完善的每有一项扣1分。

0-3

(3)有保证调剂准确性、规范性的工作流程(包括审方、复核等环节)的得3分,不完善的每项扣1分。

0-3

4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1)供应商及其所标产品的企业销售规模、   综合实力、资质信誉、品名知名度、市场形象、用户反馈、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其中资质信誉好、知名度高、市场形象佳、用户反馈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得4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本项不得分;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0-4

(2)根据投标人在浙江省药品监督局2020年备案表,已试用医疗机构数量200家(含)以上的得4分,199-100家的得3分,其他得1分。

0-4

(3)生产、仓储面积达到200亩(不含)以上的得2分;生产、仓储面积达到【200亩——100亩】的得1分。(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0-2

5

药品配送、售后服务等承诺等(10分)

(1)配送时间承诺:承诺24小时以内配送到位的得1分;24-48小时得0.5分,48小时以外不得分;

(2)急需药品配送时间承诺:急救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承诺3小时内配送到位得1分;否则得0分;

(3)货物配送及邮寄到家服务:支持货物配送到医院,并支持免费邮寄到家的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退换货承诺:支持免费退换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质量保证承诺:有质量保证承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医药技术服务的,按服务内容是否符合医院实际需求评定,本项得2分;

(7) 承诺能在中标后30日内,将智能中药房投入运行,使配方颗粒调剂业务正常开展的得2分,不承诺的得0分;

(8)故障维修响应时间:调配机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维护时应及时到现场,承诺8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否则0分。

0-10

资信及其他分

15分

6

企业实验室、资信、荣誉等(13分)

投标人拥有省级以上实验室的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其他得1分。

0-2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每个得1分,最高3分。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药品质量信用等级AA级的得1分,A级的得0.5分。

0-4

具备野生动物原药材、毒性原药材的生产和经营资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0-1

根据企业提供的参与浙江省2020年度药监部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质量标准研发数量进行打分,品种数量30个(含)以上的得4分,20-29个的得2分,20个(不含)以下的得1分。

0-4

(1)投标企业获得国家级中药配方颗粒奖项或证书的得2分,省级的1分。

0-2

7

投标文件制作(2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本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分,最多扣2分。

0-2

(二)商务分(40分)

1、以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中药配方颗粒零售价作为基准(如今后台州实行中药配方颗粒统一零售价,以统一零售价为准)。

2、为防止出现恶意竞标及保障服务质量,医院现场公布扣率作为基准扣率,企业报价小于等于基准扣率为满分,高于基准扣率,每提高一个点,扣两分,直到扣到零分为止。

3、入围供应商最终执行价格:以最终入围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作为最终执行价格。

4、评分优惠办法: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五条:采购人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10%的优惠,具体由采购人确定。


附件 附件1:投标函.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docx
附件3:授权证书.docx
附件4:药品名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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