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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开展2024年11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公告

所属项目:2017年黑龙江省挂网药品(补充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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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27号)要求,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常态挂网工作。现将相关挂网事宜如下:

一、挂网信息维护时间

1.挂网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5日

2.挂网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3日

二、挂网相关要求:

1.企业首先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照5月31日发布的《关于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挂网信息管理”模块维护资质库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完成“药品挂网信息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工作,然后通过“药品招标管理--承诺制挂网管理--药品挂网申报及报价”功能菜单,对申请挂网的药品进行预申报及报价,并上传相关产品信息证明材料。

2.企业拟挂网产品完成报价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验请各企业及时关注网上申报材料核验状态,对核验未通过的情况及时查看原因,在规定时限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对不明确事项及时拨打咨询电话,或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窗口现场咨询。对核验合格拟挂网药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企业可通过“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查看公示信息,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通过“发起承诺制申诉、质疑”功能进行申诉、质疑。被质疑企业在“承诺制质疑结果回执”查看被质疑内容,并进行相关澄清工作。无申诉、质疑的挂网药品公示结束后可直接挂网执行,有申诉、质疑的挂网药品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3.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文)要求,统一实行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具体如支、瓶、袋等,组合包装按套)挂网。

三.挂网咨询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增设“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

1、咨询服务电话:

0451-85975688

0451-85975635

0451-85975682

2、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长江路130-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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