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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重点地区委托省疾控中心成人乙脑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20年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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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重点地区委托省疾控中心成人乙脑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所属项目: 2020年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省重点地区委托省...

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全省重点地区委托省疾控中心成人乙脑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全省重点地区委托省疾控中心成人乙脑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0zfcg00477

3.隶属品目:脑炎疫苗

4.隶属行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品目名称 本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预算总价(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脑炎疫苗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214280 10.00 214.28 (1)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乙型脑炎活病毒应不低于5.4lgPFU; (2)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关于疫苗质量的生产和检定要求; (3)疫苗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健康人群; (4)其他标准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 (5)稀释剂为灭菌注射用水,每支1ml; (6)自供货之日起疫苗有效期不少于1年。

三、项目总预算   214.2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疫苗供应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生产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疫苗经营许可证》; 3、疫苗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投标疫苗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4、疫苗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只能使用本企业自己生产的疫苗投标; 5、投标疫苗不论包装数量如何必须注明名称、剂型、规格; 6、参与本次投标的疫苗投标人均不得是指向不明确的集团性质的法人;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16 00:00:00至2020-06-22 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0 10:00:00

2.开标时间:2020-07-10 10: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电子开标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方 樊婷 冯志刚

2.联系方式:0931-290971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魏静  0931-827102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方 樊婷 冯志刚  0931-2909711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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