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用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WSYY-01009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0669万元
四、项目概况:医用药品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节货物一览表及技术参数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有药材执行GMP、GSP标准,技术上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器械、试剂经营管理规范;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行政处罚信息、被列入失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U盘,自行前往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期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我部(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169信箱-33)领取招标文件,为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15:00分(14:30开始受理投标)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169信箱
十、开标时间:2018年4月18日15: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169信箱
十二、本公告期限(6天)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033297405
苏先生 联系方式:18126975415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169信箱-33
附件: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96715部队物资采购站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