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受宝鸡市民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H2019-BDC-054号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民政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龙翔大道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26605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岭国金中心B座0914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0917-3322600
传真:0917-332260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药品配送
项目用途: 遴选3家企业为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配送药品。
采购预算: 9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化学原料药、中成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饮片、第一、二类医疗器械); (2)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15 09:00:00至2019-03-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6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3、开标时间:2019-03-26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22600
2、开户名称: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宝鸡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盟分社
4、账 号:270302100120100003746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正浩招标有限公司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