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现公开收集已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欢迎符合资质且有意向向忻城县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生产企业,将企业资质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1月15日17时前提交我中心,逾期我中心不再接收资质材料,提供材料要求如下:
一、封面
包含报送资料的企业名称和生产的疫苗。
二、材料清单
(一)生产企业资质
1.企业简介资料(包括厂家规模、实力、产品特点及企业的变更记录等)。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
3.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
4.生产企业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
5.生产企业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6.购销合同模板。
7.售后服务措施、方法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疫苗最小起送量、疫苗退货保障、专业咨询、对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置机制等)。
8.廉洁承诺书。
9.产品质保承诺书。
10.在“信用中国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相应材料截止时间内)。
11.进口疫苗国内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及国内代理委托授权书。
(二)产品资质
1.药品注册批件。
2.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3.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4.成品检验报告单。
5.产品质量标准。
6.产品包装样式、说明书、标签。
7.若为进口疫苗,应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产品代理协议。
8.所供应疫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的目录信息(已停产或不能供货疫苗请勿列入)。
(二)委托代理企业资质
1.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疫苗代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公司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三)委托配送企业资质
1.疫苗(药品)企业委托配送企业的授权书。
2.配送商营业执照(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记录)。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所有配送冷藏车验证报告及清单。
5.配送公司委托配送司机委托书、所有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清单。
以上材料要求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其它事宜
(一)企业资质材料纸质版接受现场或邮寄提交。
(二)现场收集资质材料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5日,上午8: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收件地址: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昌盛路与智乐路交叉西50米(忻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免疫规划科)
(三)未尽事宜请与忻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5519863。
特此公告。
忻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