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资质入围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645号 |
评审日期: | 2019年03月14日 |
公示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2)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3)投标人能够供应中药饮片1000种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5)药品经销商须依法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药品GMP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与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合同; 7)投标人须配备足够仓储面积及足够数量的饮片存储,中药饮片仓储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具有一定配送能力,且配有冷藏专用车辆等能按时完成供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要求,并能够提供每一品种及每一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单(须提供本单位以往供应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单复印件)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262403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37001816701050148087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菏泽铁路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高培宏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955918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第三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资质入围招标.pdf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9年03月14日 | 0.00 | 多中标供应商 | | | |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
评审成员: | 郭微微,郝建功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医院、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