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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带量采购”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人民医

发布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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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带量采购”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7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安徽六安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标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带量”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LACGZX-H201813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7月12日

采购日期:2018年8月6日

(二)中标供应商及主要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中标金额:贰佰捌拾肆万叁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 (2843959.5元)

主要中标的名称:“中药饮片带量”采购;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吴忠晗、丛光燕、王 斌、周 艺、宋 菲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城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0564-3300693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方有伟     联系电话:0564-515091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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