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 09 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5)0223号、HNZB【2025】LY138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0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 280000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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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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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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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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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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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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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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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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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00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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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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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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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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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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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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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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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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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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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本次采购共3个包,其中1包为配送范围 为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中临床所需药品(不含毒麻精放药品、不含中药颗粒剂和中药饮片、不含非治疗性大输液、不含国家 /省级/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配送及服务;2包为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配送服务; 3包为: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 3)质量要求:
1、2包: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 、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河南省中药材标准》要求 。
(4) 药品有效期要求:所送药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剩余有效期必须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5) 入围家数 :
1包:拟选定4家配送供应商;
2包: 拟选定 2家配送供应商;
3包:拟选定1家配送供应商 。
( 6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 100%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7 . 供应商 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标包的合同。当同一 供应商 在多个标包的评审 中均 被推荐为中标人时 ,将按照 包号顺序 推荐其为中标人。一旦 供应商 被推荐为某个标包的中标人,那么在后续标包的评审中,将不再被视为 中标 对象 。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 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2、 供应商 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 商 须 在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 省医保 信息 平台 药品和医用耗材 招采子系统 ) 备案 , 提供 平台 备案 截图 证明材料 。
3.4、供应商 须满足药品配送 “两票制”的要求,同时满足网采率100%、“两票制”执行率达到100%、配送率 达到 95%以上要求(不包含有规定除外的药品品种),须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聘任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提供承诺函)。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 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 文件格式)。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2 、供应商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且责任供药区域为洛阳市。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聘任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提供承诺函)。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 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2、 供应商 为药品生产企业时,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 供应商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聘任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经营低温冷藏及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提供承诺函)。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供应商 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 文件格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 17 日至 2025年11月 21 日,每天上午至 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12 月 09 日 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12 月 09 日 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 四 室( 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 28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3892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 1802室
联系人:任双豆
联系方式: 0379-62903131 15896535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双豆
联系人: 0379-62903131 15896535783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健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393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