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7年镇江市限价挂网、低价药品、竞价、议价药品集中采购市级价格谈判工作方案》及《2018年镇江市竞价、议价药品集中采购市级价格谈判工作方案》的要求,按规定程序,我市已完成了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入围产品已公布,为保证我市药品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入围产品配送关系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通过CA于4月17日开始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药品耗材采购平台的“网上采购”下的“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模块,点击“合同配送2016”菜单、进入“指定配送企业”功能模块上进行配送关系确认工作,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2.生产企业按照“两票制”政策和相对集中原则,自主选择服务能力强、综合信誉好、经营规范、配送服务能力能覆盖全市范围的药品流通企业承担配送任务,原则上每个产品在我市选择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
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