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1、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内容:遴选1家供应商入选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颗粒供应商库。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年。
(3)质量要求: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完善的药品质量检验设备及物流配送体系,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和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20 年 3 月-2020 年 8 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投标人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拟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8、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针对本项目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无需提供)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1、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即可)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三、投标书要求
正本壹本,副本肆本,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15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12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如华
五、报名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 9 月 25 日-2020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栋东单元十二楼1201室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人:王如华 电话:15950393248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