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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

发布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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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保障我中心开诊需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诚邀有资质的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2.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办法:院内比选,遵循“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优先选择中药质量稳定、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采用公司实力、饮片品质、配送及售后服务、产品价格等综合评分评选。

  (三)拟选供应商数量:

  1.中药饮片供应商2家

  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2家

  (四)服务周期

  服务期:三年,每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不合格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备注:在药品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配送及服务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金瓦路福泽雅苑8-9栋之间1-2层底层商铺(青云)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并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信誉良好,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由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按以下顺序装订的纸质资料

  1.封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副本变更记录;

  3.药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或中草药类);

  4.报名公司法人对负责该项目业务代表的授权书,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公司简介;

  6.配送服务方案(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时间、仓储能力等);

  7.售后服务方案;

  8.质量保证承诺书。中药饮片品种规格等级需为一级或精选,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9.供应商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经营品种应满足我中心需求,应达到我中心使用中药饮片目录95%以上的品种供应能力(提供中药饮片目录及销售情况和价格);

  10.购销合同、廉洁承诺书;

  11.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合作证明材料;

  12.填写《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1或者2,按顺序填写,表格内的目录序号及名称不得更改;响应中药饮片的企业另提供10种中药饮片品种,详见附件3,量各备10g,另外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

  13.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未加盖公章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按顺序排列,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②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遴选规则

  1.本次遴选采取综合评价评选(评分表详情见附件4)

  2.遴选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分别选中2家为中选供应商。

  备注:若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进入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服务期内,应按报价及实际采购量结算,特殊原因涨价的,应提前书面告知并出具市场调价证明,未提前告知的按原报价结算。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地点: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二楼药剂科(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路56号)

  2.联系方式:童老师:13668710151

  王老师:18314560242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

  上班时间:8:30-17:30

  六、其他事项

  1.评审结束后,院方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及样品;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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