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09640[2025]00087。2.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00,000.00元,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金额已经达到本包件预算金额,则采购合同自行终止。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5.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