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选企业: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品种供货区域选择的通知》发布后,接到部分企业关于供货区域选择方式的咨询电话,现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所有需选择供货区域的中选产品,均需将全省14个供货区域进行排序。
二、供货区域选择截止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中选顺位交替提取中选企业选择的区域,每次提取1个区域。具体步骤如下:
1.提取第1顺位中选企业排位第一的区域,作为该企业供货区域;
2.提取第2顺位中选企业在剩余13个区域中排位第一的区域,作为该企业供货区域;
3.提取第1顺位中选企业在剩余12个区域中排位第一的区域,作为该企业供货区域;
4.提取第2顺位中选企业在剩余11个区域中排位第一的区域,作为该企业供货区域;
5.交替提取,直至全部14个区域提取完毕,两个中选企业各获得7个供货区域。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