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对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中部分医药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处置,现请相关企业(见附表)至我中心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价通知。
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851-85971787
领取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基金运行服务中心
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