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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局有关要求及《关于完善药品阳光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前期对部分已挂网药品开展了专项调整,并对调整结果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期间企业申诉处理情况,现将调整结果及挂网共识价格风险标识情况予以公布。自2025年12月29日起执行。
相关企业查看路径:省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采管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选择“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第三批/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第四批”项目。
医疗机构查看路径:用户基础设置-业务信息管理-业务信息查询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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