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贵州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6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限价、竞价)》网上报价补充说明如下:
1、不竞价目录药品进行一轮报价即可,在报价结束后我公司将根据报价原则审核不竞价目录药品报价并通知相关申报人进行价格调整,符合报价原则的均自动入围。
2、竞价目录中的市场调节价(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报价不得高于贵州、云南(昆明)、广西(南宁)、重庆最近一次历史中标价的平均价,同时不得高于贵州省04、05年度中标价,并且不得高于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公示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
3、第三轮报价结束,数据汇总后立即公示,招标领导小组现场监督,并刻盘封存。
注:此通知以网上通知为准,视为送达各申报人。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