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已于2020年4月在各地启动实施。近期,药品监管部门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美脲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1月28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开信息,依法暂停该企业格列美脲片生产、销售,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成员集体审议,该企业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违反《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有关条款,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取消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格列美脲片中选资格,同时将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该企业自2022年1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联合采购办公室将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相关条款启动格列美脲片替补程序,由具备资质的其他中选企业供应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原供应省份,确保相关地区的药品供应。具体结果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http://yjj.guizhou.gov.cn/gsgg/ypsctg/202201/t20220128_72444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