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6〕50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51号)和全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挂网药品目录,现就调整部分挂网中成药管理属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挂网药品
我省参加各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非供应清单产品(见附件1),将于4月28日17时予以暂停挂网。
二、重新报价药品
原为我省中选产品,接续采购或转其他联盟集采时未中选(见附件2),企业需重新报价,重新报价后,将不再标识中选目录。
(一)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28日17时前。
(二)申报路径:进入招采管理子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的“西药中成药”页签,在“待确认”页签下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按不高于价格形成方式为“5”的活跃区全国最小包装最低挂网价申报,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
(三)企业重新申报价格与原挂网价格相等,也应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
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应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投诉”模块反馈。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