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商: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我局于2016年9月28-30日已经开展了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工作,但由于议价时间不足,导致部分药品议价尚未完成,现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议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为:以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议价主体,形成医疗采购联合体,包括:企沙中心卫生院、光坡镇中心卫生院、公车卫生院、渔洲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表主体议价平台的医疗机构为:企沙中心卫生院。
二、议价时间
2016年10月18日9:00-10月19日17:00止。
三、议价目录品种
具体议价目录品种及每个议价品种采购数量见附件1。
四、议价和入围规则
具体议价和入围规则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生产商按时参与议价,在规定的议价时间内未进行第二次报价的视同放弃议价。
(二)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议价信息公布网站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在规定的议价信息公布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1.港口区卫生计生局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第二次议价药品目录.xls
附件2.港口区卫生计生局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议价、入围规则.doc
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 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