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短缺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自治区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已完成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自治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办公室所列短缺药品清单中药品的挂网采购申报工作。
现请各参与此次短缺药品挂网申报的相关企业,及已在我区平台内挂网但未参与此次申报的短缺药品生产企业(详见附件1),将所涉及短缺药品近两年产能情况和2022年在我区保障供应数量以承诺书(详见附件2)的形式报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疗药品采购部。附表中相关短缺药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承诺的,可能会影响其在后续开展的短缺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供应采购,请相关生产企业认真对待、审慎填写、按要求申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30日。
二、报送方式
电子邮箱:邮箱:ylypcg@163.com
现场递交: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疗药品采购部,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4楼406室
联系电话:0991-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