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现就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的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RTCG-2018-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2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2.3生产企业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在浙江有经营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发售地点: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3办公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8年12月25日13时00分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小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8年12月25日13时00分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小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元):
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网银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户: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号:9511015480000063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下午16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宝春
联系电话:0571-89282811
传真:0571-86243788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362115356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华兴路232号
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