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满足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切实保障药品供应,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桂卫发〔2016〕39号)、《来宾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信息目录品种网上议价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议价入围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日。
二、具体要求
(一)于公示期内,若药品生产企业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直接与我局纪检监察室联系,或将申诉书(要注明申诉品种的基本信息与申诉理由,加盖公章)邮寄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二)所公示议价入围的药品,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机构并非完全使用。
(三)在品种(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单位、生产企业)都相同的情况下,若某种药品在本次议价比市辖区医疗机构议定价格高,原则上按市辖区医疗机构议价最低价的价格采购。
(四)在品种(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单位、生产企业)都相同的情况下,若本次议价的某种药品高于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3月20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价格,原则上将按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3月25日期间,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价格进行采购。
(五)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如果某种药品在本次议价价格高出(西药:每人每日用量3元,中成药:每人每日用量5元)均作废。
(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将常用药品议价入围品种进行网上填报,录入系统。
联系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方式:0772-6423193 13978253587 莫世承
0772-6423159 13036924888 郭起伍
附件:2018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议定价格品种目录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