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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对2005年第一批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动态调整递交有关资料的通知

所属项目:2005年四川省第一批药品集中招

发布时间: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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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5年第一批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动态调整递交有关资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06年08月04日 所属项目: 2005年四川省标(第一批)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已完成2005年第一批挂网目录动态调整药品的初审工作,现公布初审合格药品、初审不合格药品及不合格原因。现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需递交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授权书的递交:凡目录公布药品的生产企业愿意继续参加四川省医疗机构集中上网采购,须递交相应的授权书。授权书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已公布的《关于对2005年第一批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动态调整时准备有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准备。 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递交: (一)企业若对初审合格药品中的内容有异议的,请由本次被授权人提供新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对初审不合格药品,企业可根据不合格原因和需补充资料的要求提供新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要求和类型请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增补药品实施方案(二OO六年修订版)》“企业应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新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鲜章。若授权经营企业递交有关资料,还须加盖被授权经营企业鲜章。 (四)凡要求提供原件的,由被授权人递交当场复印后退回。 (五)资质证明材料需标明药品的ID号、属于初审合格还是初审不合格目录药品。 三、本次动态调整的申报序号现场领取,凡同一被授权人(企业)申报不同生产企业的不同药品请使用同一申报号。 四、授权书和新的资质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06年8月7日――8月1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过期一律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五、授权书和新的资质证明材料递交地点:文庙西街80号,省卫生厅红楼二楼省药招办。 六、要求递交的授权书和新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本通知为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附件1:动态调整范围的初审合格药品 附件2:动态调整范围的初审不合格药品 咨询电话:028-86139110 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4日 附件下载:http://www.scwst.gov.cn:7080/bid/modules/article/View.jspid=1154652970265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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