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2-ZB-01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1000
最高限价(元):5910750,3400500,385200,31050,69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一包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HRZE
数量:106500
预算金额(元):59107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二包异福片FDC-HR
数量:113500
预算金额(元):34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三包 异福胶囊FDC-HR
数量:10700
预算金额(元):385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四包 异烟肼片
数量:3450
预算金额(元):310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五包 利福平胶囊
数量:4600
预算金额(元):6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结核治疗药品采购项目(三次)-第六包 利福喷丁胶囊
数量:4000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2023年6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有效的药品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
方式:线下报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
线上报名: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发送至1207663917@qq.com邮箱中,审核通过后邮寄原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方式:15276534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钰
电 话:1527653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