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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2-08-1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4689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概述

★1、产品名称:乙肝免疫球蛋白

★2、数量:4000 人份

二、技术需求:

▲1.规格:100IU/瓶,注射剂,预冲式,1支/盒,独立包装。装量不低于1.0ml;

2.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

3.国药准字号,每批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均有国家批签发合格证;

4.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可带乳光,不应出现浑浊;

5.蛋白质含量:蛋白质含量应≤180g/L;

▲6.免疫球蛋白纯度:应不低于蛋白质总量的90%;抗-HBs效价:≥100IU/ml;不得添加防腐剂(硫柳汞),提供批件证明材料;;

▲7.HCV抗体、HIV-1和HIV-2抗体:阴性;聚山梨酯80残留应不高于80ug/ml

8.药代动力学吸收:肌肉注射该品后,抗-HBs从注射部位缓慢释放到血液循环系统中,2至4天后达到最大浓度。动力学:免疫球蛋白的半衰期不低于28天,IgG与病毒的复合物可以被网状内皮系统清除。

9.检验:通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有效期:3年,自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后起保持20个月以上;

▲11.投标产品包装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的标准;具有相应的冷链运输条件,保证运输质量;按产品规定的温度全程冷链贮藏和转运,交货时向各接收单位提供规定的冷链贮藏和转运的完整资料;

▲12.须提供所投标产品自 2012年以来连续 3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及相应的 《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以批签发的报告日期为准)及批量一览表;

1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 3 年在全国销售(数量)的汇总一览表;

▲14.须提供投标产品质量(包括生产、储存和运输等)保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由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确定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陆续供货完毕。正常情况下接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供货电话后72小时以内送达需求的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生产厂商通过血液制品企业GMP认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证;经销商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含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联系方式: 024-3145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
电话: 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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