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州支队2021年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Z2021011
项目名称:泉州支队2021年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89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89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泉州支队2021年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FCGZ2021011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最高控制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泉州支队2021年药品采购项目 | 1项 | 129897.00元 | 129897.00元 | 24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 细 | 描 述 |
资质证明 |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 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1年 05 月 06 日至2021年 05 月 12 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1年 05月 06日至2021年 05月 12 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购买谈判文件方式获取。
-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没有按约定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将被拒绝。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9.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 05月 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2谈判地点: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
地 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
联系人: 翁警官 联系方法:0595-28986000
13.代理机构: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法:0595-22336918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附1:账户信息
谈 判 保 证 金 账 户 |
开户名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鲤城分行 |
银行账号: 154454100 |
特 别 提 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3、谈判保证金于谈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方式:电话咨询或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
联系方式:翁警官 :0595-2898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
联系方式: 林小姐 :0595-2233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电 话: 0595 2233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