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种注射用更昔洛韦中选资格调整等相关工作的函》要求,自即日起,将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纳入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我区的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启动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详见附件)。
一、配送关系确认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s://nxyp.nxggzyjy.org/std/login.html),进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点击“配送协议管理一配送协议设置”,来源选择“ 国家集采第五批(中选)”,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操作手册”。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配送关系确认后,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实行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基于《三方合同》采购约定量范围内的药品。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在完成《三方合同》约定采购量后仍需采购的,可根据实际使用量需求再次签订《三方合同》;未报送预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如需采购中选药品,需从中选药品目录中勾选本院未报量但确需采购的药品加入本院采购目录,自行填写实际用量并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下单采购。
四、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附件:第五批国家集采注射用更昔洛韦供应宁夏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