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拟对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洽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
48000000
|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购1+1+1模式,一年的预算金额为1600万元
|
2
|
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
8250000
|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购1+1+1模式,一年的预算金额为275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
3.1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中药饮片生产体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控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控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
(2)投标人应具备中药饮片相应经营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供应中药饮片且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药习惯,药品标准有更新的,以更新后标准为准。
(4)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3.2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生产企业。
(2)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中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3日。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8:00
地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如因时间问题,可发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箱:1437567478@qq.com
报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83545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8:00止(超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受理)。
五、洽谈时间和地点
洽谈时间:2023年7月14日09:00,如一天时间完成不了,时间另行通知。
洽谈地点:永嘉县公共文化中心4楼416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83545
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7-57881033
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纪检联系人:陈静思 联系电话:13858896615
洽谈现场注意事项:
1、现场介绍控制在8分钟以内;
2、不是生产企业参与的,提供生产企业的供货协议书;
3、不是法人参与的,提供法人授权书;
4、一家单位不得超过二人参与;
5、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须填写《中药配方颗粒清单》单价,并把电子版(文本)及盖章后的PDF版发到邮箱,《中药配方颗粒清单》见附件。
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