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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二次

所属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4-09-04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4-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因项目需求调整,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宁夏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222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56、57、104、114、135、171、229号药品以外),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更正为“1)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宁夏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216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15、28、29、51、56、57、104、114、120、135、170、171、229号药品以外),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3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

2、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现更正为“2024年0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石嘴山市沙湖大道20号        

联系方式:李孟姌0952-201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钟香玉18295489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香玉

电 话:  1829548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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