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委托,对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全省医疗机构艾滋病职业暴露用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JH201916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18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如有强制性要求的必须符合要求,供应商不得超出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法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须承诺在近三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7)联合体:不接受。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每份¥800元/份,售后不退。
4.所有响应文件应用汉语编制,纸质版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响应文件必须在2019年11月18日14:30~15: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5.本项目将于2019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在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召开单一来源谈判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6.本次采购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7.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 购 人: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
联 系 人:倪媛媛
电 话:0871-68728024
采购代理: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联 系 人:沈冲、袁子舒
电 话:0871-682150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2401630104000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