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配方颗粒)。
1、采购品目:A07022799 其他颗粒剂,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2、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10114;
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4、付款方式:本项目每季度进行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采购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028-82722839(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0层1012
联系方式:028-8522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8-8522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