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药政工作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保障药品供应为根本,强化机制建设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突破。
一、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总品规
2017年共有181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6331个中标品规参与了我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其中,基本药物10913个品规,非基本药物15418个品规。见图1
(二)采购总金额
2017年全省药品采购总金额为95.11亿元(集中采购平台),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4.36亿元,增幅为18.78%;配送总金额为94.08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4.43亿元,增幅为18.12%;入库总金额为89.32亿元,与2016年比增加了13.3亿元,增幅17.86%。其中,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38.25亿元,增幅9.29%,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56.86亿元,增幅24.28%。见图2、图3
(三)平均配送率
2017年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均配送率为99.05%,较2016年增幅了1个百分点。其中基本药物配送率99.13%,非基本药物配送率98.68%。见图4
2017年药品中标企业主体配送情况较2016年相比有明显提高。见图5、图6、图7
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情况
(一)各市州网上采购覆盖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1876个医疗机构申请了网上采购。所有医疗机构均实现了网上采购,网上采购覆盖率100%。
(二)各市州网上采购总金额对比
2017年度,省直属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总金额增长显著,较2016年相比增幅33.07%。14个市州医疗机构采购总金额较2016年比较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增长较明显的市州为:庆阳市、武威市、兰州市、天水市等。见图8
(三)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
1、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7年度,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25%的医疗机构有20个;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低于20%的医疗机构有13个。(见附件1)。
2、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7年度,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45%的医疗机构有155个。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低于40%的医疗机构有53个(见附件2)。
3、各市州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7年度,全省各市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50%的市州有7个,分别为:庆阳市、定西市、甘南州、金昌市、天水市、陇南市、白银市。见图9
图9:各市州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排名 |
序号 | 市州 | | 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万元) | 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
1 | 庆阳市 | 82768.44 | 49782.9 | 60.15% |
2 | 定西市 | 74553.79 | 44171.47 | 59.25% |
3 | 甘南州 | 12319.47 | 6972.44 | 56.60% |
4 | 金昌市 | 6644.47 | 3472.51 | 52.26% |
5 | 天水市 | 92254.74 | 47953.54 | 51.98% |
6 | 陇南市 | 60003.51 | 30754.55 | 51.25% |
7 | 白银市 | 36244.29 | 18495.11 | 51.03% |
8 | 张掖市 | 44657.12 | 21862.32 | 48.96% |
9 | 临夏州 | 48813.97 | 23730.68 | 48.61% |
10 | 平凉市 | 56841.83 | 27539.39 | 48.45% |
11 | 嘉峪关市 | 10690.44 | 4926.74 | 46.09% |
12 | 酒泉市 | 39613.18 | 17168.48 | 43.34% |
13 | 兰州市 | 50170.74 | 20673.73 | 41.21% |
14 | 武威市 | 67394.51 | 27453.6 | 40.74% |
三、药品价格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办法》(甘卫药政发〔2015〕282号),全省医疗机构自2015年7月起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主动按月公开本单位使用的药品价格信息,并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填报维护上月信息。经统计,2017年全年共有1388个医疗机构参与价格信息填报,共填报数据193.5万条.577个医疗机构未参加价格信息公开,包含临夏州142个、甘南州124个、陇南市124个、平凉市40个、庆阳市74个、白银市3个、金昌市27个、武威市8个、张掖市4个、定西市9个、酒泉市8个、兰州市5个、天水市2个、省直属7个(见附件3)。未及时按月填报价格信息的医疗机构共计1356个(见附件4)。
四、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全省短缺药品信息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甘卫办药政函〔2016〕339号),我省在省级9家医疗机构,市、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了276家短缺药品信息监测机构。自2017年1月起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按月(每月30日前)填报当月本单位短缺药品监测信息。经统计,2017年共有276个短缺药品监测点参与数据填报,有70个短缺药品监测点全年未进行填报。未填报的市州分别为:临夏州27个、庆阳市9个、陇南市17个、甘南州6个、金昌市4个、定西1个、酒泉2个、平凉2个、张掖1个、省直属1个(见附件5)。
五、存在的问题
2017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有效措施,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药品价格信息填报及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不及时。部分市州卫计委、医疗机构对药品价格信息填报及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致使很多医疗机构未按时履行上报职责,对此提出严肃的批评。
(二)部分市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偏低,未达到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要求。
六、整改要求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甘卫发〔2016〕180号)有关“医疗机构诚信记录与机构评先评优、等级评审、药品零差率销售经费补助等相结合”的要求,药品价格信息公开、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以及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等将作为今后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市州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情况以及相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
1.2017年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排名.xls
2.2017年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排名.xls
3.2017年全年价格信息未填报单位统计表.xls
4.2017年全省药品价格信息填报情况统计表.xls
5.2017年全省短缺药品监测点填报信息统计表.xlsx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