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江西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赣疾控办发[2016]17号)相关要求,拟对我县2025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采购内容非免疫规划疫苗(不包括狂犬免疫球蛋白)。所有供应商(疫苗产品厂家或推广商)供应的疫苗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的目录产品。
二、供应商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疫苗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具有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
(三)同一品规疫苗只允许一家推广商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申报材料见附件4,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附件4中第1条和第2条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疫苗遴选资格。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8日。
2.地点:横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地址:横峰县兴安街108号)
五、遴选方式
1.按《横峰县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进行。
2.本次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遴选工作组采取综合评审办法评定:
①疫苗质量:免疫源性、免疫成功率、副反应发生率、残留物含量、供应量及市场占有份额、疫苗专用标识;
②厂家服务:服务能力、产品优先供应本地、异常反应处置的响应、冷链配送、配送工作管理、履约情况、价格管理;
③疫苗价格。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游敏 电话:15180388655
横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