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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医院】海南省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议价公告

所属项目:2022年海南省中医院中药配方颗

发布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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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议价项目
1.2议价内容及范围:对我院现常用中药配方颗粒进行议价谈判,详见《用户需求书》;
1.3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销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0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总表)和现金流量表);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0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议价办法及标准
一、议价原则
1、本次议价采用邀请供应商议价方式进行,议价基本原则:按照原供应商所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供应商提供议价品种价格清单,上面需标明品种、规格、原供货价、现调整价格。议价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参加议价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议价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议价工作。
二、议价程序和议价方法
本项目议价办法采用综合议价法,是指满足海南省中医院用药实质性要求后,议价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评标步骤:先进行初审(含资格审查及售后服务评比),再进行中药饮片样品质量审查,供应商提供中药饮片样品供议价小组进行审查及保存(以后供货的质量标准按照样品质量标准执行,中药颗粒不需要提供样品审查),样品审核通过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品种目录价格清单,双方进行价格协商,采取进行二次报价,最终确认议价结果。
三、资料报送
1、资料报送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5日,每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报送地点:海口市和平北路37号省中医院药学部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药学部邮箱:hnszyyyxb01@163.com
3、联系人:冯药师 联系电话:13086011686
4、凡是对议价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作任何回应者,视为放弃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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